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6号)要求,为适应审计工作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审计人员队伍建设,经批准,怀化市建设项目审计中心拟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选调工作在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怀化市审计局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审计局人事科,具体负责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怀化市审计局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结合;
(四)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三、选调职位与计划
怀化市建设项目审计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全市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录取后,一律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不再具备公务员或参公身份。
(二)选调条件。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坚持原则,勤奋敬业,清正廉洁,团结协作精神强;
3.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年龄35周岁以下(年9月11日以后出生),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获得高级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年9月11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5.具有大学学历和学士学位及以上,同时具有与专业(具体见附件1)相符的中级技术职称(工程师、审计师、会计师、经济师)或职业资格(一级造价师或一级建造师、律师A证等);获得高级技术资格者学位不作要求;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进入机关事业单位不足三年的以实际考核年度为准(含试用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现工作岗位或任现职未满1年的;
3.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与怀化市审计局及直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获其他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宜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以上计算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和服务期限的截止时间为年9月11日。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在怀化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