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1号)规定,结合我省人才需求状况,经研究,确定年度我省高级经济师评审使用标准为53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评审使用标准为55分、高级农业经济师评审使用标准为53分、高级知识产权师评审使用标准为51分。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年9月3日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