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届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
招聘公告
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届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号)和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邯郸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邯人社字〔〕7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年在县机关事业单位开发一批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现就届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且优先招用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残疾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对象及要求
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报名人员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现象;持有《就业创业证》。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一)时间:年11月16日至年11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报名地点:馆陶县政府街西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二楼劳动就业服务局。
(三)报名所需材料:
1、馆陶县届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一式两份(现场报名时填写);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脱贫人口另需提供《贫困手册》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就业困难人员另需提供认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残疾人员另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小二寸蓝底照片2张。
四、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馆陶县城乡社区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卫生防疫等岗位。
(二)招聘人数:15人
五、岗位待遇及聘用期限
对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当前我县标准为元/月);社会保险补贴包括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服务期最长不超过2年。
六、日常管理
根据文件要求,按照“谁开发、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是公益性岗位管理的主体,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日常管理。各用人单位与招聘的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法签订用工协议、劳务协议等,约定双方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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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11月16日
来源:印象馆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