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陕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和人社部、省人社厅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市人力资源市场实际,现就年度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办理内容
年12月31日以前在市本级人社部门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备案回执书》且在有效期内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需携带纸质资料进行现场审核盖章。
申请资料
“人力资源专网抽样调查系统”审核通过截图;
《陕西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年度报告表》(纸质版须加盖公章,电子版可扫码下载);
扫码下载
陕西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及其分支机构年度报告表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及《人力资源服务备案回执书》原件(只开展其中一项业务只需携带相关资料即可)。
办理方式
请采用预约方式错峰办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审业务,可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