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深改蓝图已绘就,扬帆起航正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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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丁静

蓝图绘就,正当扬帆破浪;策马加鞭,力推深改落地——这是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真实写照。过去的一年,是内蒙古自治区全面上线“全区一张网”、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监管的一年,也是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的一年。过去的一年,内蒙古自治区用制度促规范,以技术为支撑,“一网通办”自治区本级、盟市和旗县的政府采购业务。

“网上全覆盖、网下无交易”,是内蒙古自治区上线“全区一张网”的目标,也是检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成功与否的重要指标。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工作的落实,从整体上布局,在探索中推进,在经验、成果上革新,在深化自治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打开了电子化政府采购的新局面。

统一全区集采目录夯实电子化监管基础

“实现全区统一的集中采购目录是财政部《关于全国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的要求,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的明确任务,也是推行全区‘互联网+政府采购’监管系统的基础。”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负责人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时介绍。

记者了解到,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印发的《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年版)》(以下简称《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主要从三个方面予以规范:一是规范集中采购品目。《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设定18大类35个货物和服务的基础品目,减少原集中采购目录中通用类品目数量,并在部分品目上设置一年过渡期,从年起正式全部执行。二是提高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结合自治区经济社会实际,按照财政部要求,综合考虑各省之间平衡,将自治区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提升至万元。三是调整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管理模式。《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不包括部门集中采购目录,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由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报自治区财政部门备案后实施。

政采制度“护航”全力保障疫情防控

年,新冠肺炎如影随形,内蒙古自治区时刻保持高度警惕防备新冠肺炎疫情反扑。疫情当前,年1月底,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紧急部署,强化落实,连续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落实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三个文件,以期用政府采购制度筑起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负责人介绍,年1月底至3月疫情期间,内蒙古自治区对疫情防控期间的政府采购活动特殊对待,非紧急、非工作必需的区别对待,暂停或延期多个采购项目,紧急项目则通过“绿色采购”通道或电子化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在一系列疫情防控制度的“护航”下,内蒙古自治区联合抗“疫”取得阶段性胜利。新冠疫情防控转为常态化后,政府采购活动恢复正常,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构建“全区一张网”实现全流程电子化

政府采购活动实现“全区一张网”全覆盖,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信息化和电子化的重大布局。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负责人介绍,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印发《构建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实施方案》,以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建设,正式拉开全区电子化政府采购建设的序幕。“全区一张网”的规划和设计遵循了以下四大原则:顶层设计、标准统一;依法依规、制度保障;公开透明、安全高效;整体推进、业务协同;处处相联、事事网办。

记者了解到,自治区“全区一张网”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七大基础库和十大子系统为依托,实现“上接预算、下通支付”,打通了政府采购全业务链条。通过构建全区政府采购交易一张网、政府采购监管一张网和政府采购活动执行一张网,实现“一地登记、全区通用”“分级管理、信息共享”的管理目标。

“全区一张网”在年按照既定路线,稳步推进。8月,第一批试点的四个盟市——呼和浩特、鄂尔多斯、乌兰察布、巴彦淖尔正式上线全区一张网;10月,第二批7个非试点盟市全部启动实施,目前已陆续完成上线工作。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所有地区将全面上线“全区一张网”。

上线电子卖场为小额采购提效节支

记者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电子卖场自年1月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作为“全区一张网”十大子系统之一,其运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的原则,聚合了主流电商和厂商商品,实现了直购、网上竞价、定点服务、网上询价等多种采购方式,为采购人采购各类小额通用货物、服务提供了便利,提高了采购效率,节约了采购成本。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负责人介绍,目前电子卖场稳步运行,各盟市征集的供应商数量日渐增多,年第四季度全区电子卖场交易规模呈现极速上升趋势。

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年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共有采购单位家,通过电子卖场实施采购活动的有家。年1-12月期间,电子卖场共入驻供应商家,全区供应商共上架审核通过28.36万件商品。已实施“全区一张网”的各级采购人通过电子卖场平台成交订单笔,成交总金额为.78万元。其中,自治区本级成交订单笔,成交总金额为.13万元;各盟市成交订单笔,成交总金额.65万元。

运用政采政策支持脱贫攻坚

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为了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的要求,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内蒙古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内财购〔〕号),明确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要求各级预算单位结合各单位食堂和物业服务采购的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和物业服务。

记者了解到,针对各盟市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的情况,年,内蒙古自治区对各盟市完成农副产品的预留份额情况进行了定期通报,以督促各盟市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政策,完成政府预算单位采购农副产品的预留份额。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负责人介绍,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过程中,有单位、地区反映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是通过线下采购,没有通过平台,经自治区财政厅多次沟通反映,平台开通了线下采购凭证上传功能,将线下采购也纳入了平台统计范围。

落实“放管服”优化政采营商环境

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方面,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持续发力,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记者了解到,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促进公平竞争的通知》从三个方面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一是进一步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保证市场环境公平;二是进一步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保证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三是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以制度促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除此之外,内蒙古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还做了以下努力: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分别明确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和政府监管部门的禁止性行为;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执行,不得无预算、超预算采购;统一各类政府采购接口规范,实现CA互联互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和保证金银行托管业务。

年,中小企业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活动中也获得了更多平等参与的机会。“年,约有家中小企业成为中标成交供应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负责人介绍。

打通信息壁垒公开采购意向

做好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有助于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方便供应商提前了解政府采购信息,对于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升采购绩效,防范抑制腐败具有重要作用。

记者了解到,作为非试点地区,内蒙古自治区积极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3月,在全区范围内针对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征求意见;年7月1日,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开始按要求公开采购意向;各盟市、旗(县、市、区)预算单位自年1月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应当按规定公开政府采购意向。

据统计,从年7月1日起,截止到12月31日,全区采购意向公开总笔数为笔,共涉及采购预算金额59.57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笔,预算金额为55.68亿元;各盟市(含旗县区)92笔,预算金额为3.89亿元。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负责人介绍,自治区的采购意向公开是按照“全区一张网”推进步骤进行的。年1月1日起,已有5个盟市——呼和浩特、鄂尔多斯、包头、巴彦淖尔、乌兰察布公开了采购意向,剩余盟市将于年6月前全部公开采购意向。

形成改革合力共推深改落地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年9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内蒙古深改方案》)已印发执行。为落实好《内蒙古深改方案》要求,紧接着,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落实深改制度通知》)。

“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推进‘全区一张网’建设,是《内蒙古深改方案》的重点,也是改革的难点。对此,《内蒙古深改方案》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拆分、细化,方便各相关单位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负责人在谈到自治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时表示,各地区、各主管预算单位要根据工作方案内容及任务分工,做好安排部署,确保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按时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根据《落实深改制度通知》,各级财政部门要从以下三方面进行落实: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切实担负起本地区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责任,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落实责任,建立层层负责、环环相扣的组织保障机制。

二是抓紧完善本地区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财政部的制度修订进程,全面梳理和修订本地区的各项政府采购制度,做好制度的“立改废释”工作,为改革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三是加强对改革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各级财政部门要密切跟踪改革实施情况,加强调查研究,根据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并按程序向财政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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