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注意内蒙古自治区电子卖场开展电商

关于开展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平台

电商接口对接联调测试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以下简称“电子卖场”)商品标准化管理水平,提升商品价格监测精准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商品管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财购〔〕号)要求,我中心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互联网电商接入接口规范V2.0》,对预审合格的电商分批开展电商平台与电子卖场平台的接口对接联调测试工作(以下简称“联调测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调测试工作安排

联调测试工作采取分批次、分阶段方式进行。

首批开展联调测试工作的电商为《内蒙古自治区政采商城电子卖场平台电商征集公告》(征集期间.08.28-.09.17)和《内蒙古自治区政采商城电子卖场平台电商(第二批次)征集公告》(征集期间.09.04-.09.25)征集入围的,并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采商城电子卖场平台电商接入接口标准V1.0》完成接口对接联调测试且已上架商品的电商。上述电商需先在电子卖场申请“标准电商补充资料”协议,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对接联调测试。联调测试时间为年5月18日至年6月30日。

第二批开展联调测试工作的电商为《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货物类及服务类供应商常态化征集结果公告》中按季度公布的入围电商,联调测试时间从年7月1日开始。

二、联调测试结果公布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平台与电商平台接口对接联调测试结果将按季度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公布。

三、联系方式

接口对接技术支持

接口对接技术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5月16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转载请注明:http://www.180woai.com/afhzz/1241.html


冀ICP备2021022604号-10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