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关于做好全国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库

其实特殊工种的备案,早在年,就在文件中提及了,只是一直执行得不太好。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信息系统也强大许多了,因此年4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专门发文《关于做好全国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库运行准备工作的通知》,用来推进这件事,也以便今后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管理,从根源上杜绝造假。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下通知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73号)要求,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部里建设了全国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库(以下简称信息库)。为确保信息库在全国层面顺利上线运行,现就有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  梳理特殊工种目录和依据

梳理各地特殊工种目录是开展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报送、加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的基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行业按照原劳动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业务司局批复工种目录的顺序,依次整理出本省实际使用的特殊工种目录(附件1)、确保全省特殊工种目录准确、完整、有依据。

二、采集特殊工种企业信息

为确保设有特殊工种的企业及时开展信息报送,部里将为特殊工种企业统一分配用户信息并开通报送权限。请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采集辖区内设有特殊工种岗位企业的基本信息,按照《特殊主种企业信息登记汇总表》(附件2)要求,汇总全省特殊工种企业信息。

三、采集信息库操作员信息

信息库上线运行后,部里将统一为备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配系统管理员及操作员用户,支持各级用户通过电子社保卡直接扫码登录,开展信息审核工作。请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采集省级、地市级信息库系统管理员及操作员信息,按照《全国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库操作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要求,汇总全省信息。

四、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信息库上线运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于年7月30日前,将审核确认后的特殊工种目录及批复文件扫描件、《特殊工种企业信息登记汇总表》和《全国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库操作人员信息汇总表》统一报送部里,电子版请发至指定电子邮箱。后续需要新增特殊工种企业操作员用户和人社部门系统操作员用户的,由各省自行创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年4月24日

由此可见,在国家发文后,各省都在积极推动特殊工种的备案工种,而且第一步工作,在7月底之前已经完成,如果你是国营单位,从事特殊工种的,可以咨询一下本企业的人事部,是不是已经为你的特殊工种进行了备案,如果没有,要积极的沟通,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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