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最新通知,事关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

临洮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

系统切换期间社保业务经办服务等

有关事项的预通知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工作部署和通知要求,全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初步定于6月1日起开始系统切换工作,信息系统切换期间暂停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经办业务,同时税务机关对应各缴费渠道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征收业务同步暂停。现将我县涉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系统切换期间暂停服务的系统和相关业务

1.切换服务系统

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大厅、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工伤定点医疗机构、手机app.等信息系统服务渠道暂停使用。

2.切换相关业务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变更登记、在职人员增减变化、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缴费核定,退休人员待遇核定、养老待遇正常发放,在职和退休人员一次性待遇申领,以及转移接续、个人账户管理、个人权益查询等全部社保业务。

(2)失业保险参保登记、缴费核定、转移接续、待遇审核、个人权益查询等全部社保经办业务。

(3)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变更登记、在职人员增减变化、缴费核定,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单位参保证明打印、个人权益查询、工伤登记,以及一次性医疗、伤残、工亡待遇申领等全部社保经办业务。

3.切换前应办结业务

(1)县社保中心在5月25日之后不再受理各险种缴费基数核定、缴费信息推送、省内转移接续业务。对县税务局推送的实缴数据应在5月30日之前分配到账,记实个人账户,审核或撤销所有未审核完成的业务。5月25日前完成5月份当期业务后,并在省集中式社保信息系统中“过月”操作,将东软系统业务经办所属期过渡至6月份。5月29日前,社保中心将完成6月份待遇发放信息向待遇支付银行的推送,待遇支付银行留存数据。其中: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含行业企业):通过系统生成6月养老金发放明细(计划)后,按照原养老金支付审核流程完成审核手续后将6月养老金发放明细信息推送至对应待遇发放银行,支付银行接收到数据后反馈确认信息。

失业保险:5月28日,全省暂停失业保险待遇审核业务,直至新系统上线后恢复业务经办。5月20日前,办结4月30日前受理的失业保险待遇申报业务。5月25日前,办结5月份失业保险待遇应付核定和待遇发放业务。5月29日后,受理的失业保险待遇业务待新系统上线后办理,并补发失业人员相应月份的失业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通过系统核定并生成6月应发放长期待遇后,按照原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审核流程完成审核手续,并将6月社银发放明细信息推送至对应发放银行,支付银行按要求反馈确认信息。6月期间由待遇支付银行按5月29日前县社保中心推送的6月份待遇发放明细数据,发放待遇。

(2)5月20日之后,县社保中心不再受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业务,并尽快办结在途转移业务,及时清理人社部转移平台超期业务。

二、切换时间

(一)社保经办机构预切换时间

年6月1日-6月20日

(二)税务机关预停征时间

年5月25日-6月22日

三、业务恢复办理时间

(一)社保经办机构业务恢复时间

6月21日0时,各项业务服务全面恢复正常。

(二)税务机关征收业务恢复时间

6月22日09时,各项业务服务全面恢复正常。

四、特殊业务处理办法

(一)切换期间工伤事故备案、转诊转院申请、旧伤复发申请、工伤康复申请、辅助器具配置申请等备案类申请事项正常办理。

(二)按照阶段性缓缴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类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规定,县社保中心在全国统筹系统上线前对申请缓缴的企业不再办理缴费核定业务和出具缴费核定通知书,不再向县税务局推送缴费信息。待全国统筹系统上线,缓缴期满后按照费款所属期办理缴费核定并向税务机关推送缴费信息。

临洮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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