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推进“强省会”行动,广泛集聚各类优秀人才筑梦黄河之滨,根据《兰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兰州市年事业单位第一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人,具体岗位详见《兰州市年市直部门事业单位第一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和《兰州市年县区事业单位第一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2)。
一、引进对象及范围
(一)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往届生。
(二)年应届生须如期毕业并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三)自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本科生年龄须在30周岁及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须在35周岁及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医疗卫生岗位的本科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条件的,以岗位要求年龄为准。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服务期限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才方式及服务期限
采取线上报名、线下资格审查、线下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市直部门、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服务期为5年;红古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服务期为3年。
四、优惠政策
1.引进人才纳入兰州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兰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2.引进的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按博士每年2.4万元、硕士每年1.8万元、本科每年1.2万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或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政策享受期3年。
五、引进人才程序
(一)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时间:年3月22日至3月26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入“兰州市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系统”,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报名结果由系统反馈,合格人员进入线下资格审查阶段。
2.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提前下载填写《兰州市公开引进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含个人近期证件照)。
①年应届生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等。
②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和往届生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等。
3.考生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材料造假者将取消引进资格并计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其他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线下资格审查及面试考核
资格审查和面试考核同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复核和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相关证书等进行审查复核,并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详实的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五)公示和聘用
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市直部门的拟聘用人员,各县区人社局公示本县区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期均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影响聘用的情况,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或调动手续。
六、注意事项
1.附件1、附件2《岗位需求表》中“其他要求”一栏填“面向应届生”的,即:仅招聘年应届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2.附件1、附件2《岗位需求表》中“学历要求”一栏规定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仅招聘“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3.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